各二級學院、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推動國家公派留學在新時代教育對外開放中發揮更大作用,根據《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4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申請受理工作的通知》(浙教辦函[2024]21號)文件要求,現將2024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申請受理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派原則
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拔。凡符合申請條件的中國公民,均可按規定程序申請。
二、選派辦法
國家留學基金委將于近期公布2024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指南,具體選派計劃、選派類別、選派時間、選派流程等請登錄國家留學網(http://www.csc.edu.cn)查詢。
三、申請方式
申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由省教育廳受理。省教育廳將采取網上報名與提交書面材料相結合的方式,以收到紙質材料為準審核申請人網上填報信息(紙質申請表所填內容須與網上填報信息完全一致),并嚴格按照各項目指南要求開展資格審核和材料審核工作,向申請人所在單位了解核實申請人情況,篩選符合要求的申請人,轉報國家留學基金委。
四、申請材料
申請人需按照各項目規定的網上申報時間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s://sa.csc.edu.cn/student/#/login?redirect=%2Fhome)進行申報,并按照國家留學基金委各項目選派指南中的“申請材料及說明”準備申請材料。國家留學基金委規定,申請人應
為高等學校的正式工作人員。書面申請材料(含《單位推薦意見表》)一式1份,須由申請人所在單位統一提交。
五、申請受理時間安排
各公派留學項目紙質材料受理截止時間均為網上申請受理截止日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如網上申請受理時間周五截止,則紙質材料受理截止時間順延至下周一(地方合作項目除外)。請各申請人詳細了解申報項目的網上申請受理時間,盡量提前完成網上申報,并及時準備紙質材料。因國家留學基金委有嚴格的時限要求,逾期將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項和要求
(一)2024年國家留學基金委重點以“項目制”方式支持國家公派留學,地方合作項目中原“浙江省高校優秀中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不再執行,創新子項目選派辦法另行通知。地方合作項目申請時仍需提交邀請函方可受理。同時,被錄取人員資格有效期保留至2025年12月31日。有意向申報的教師須提前做好邀請函聯系、外語考試等相關準備工作。
(二)因申報項目多、申報時間集中,請各申報人員及各推選單位務必認真審核申報材料,如存在不符合國家留學基金委申報條件,申報材料不齊全、不真實等情況的,省教育廳將不再通知修改或補充相關材料,按國家留學基金委要求不予審核受理。
請各二級學院積極引導申請人根據國家及我省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優先領域和科研、教學急需學科進行申報,并結合所在二級學院人才培養計劃,對申請人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學術誠信、身心健康情況、綜合素質、發展潛力、出國留學必要性、學習計劃可行性等方面進行審核后出具有針對性的推薦意見。
聯系人:褚老師,楊老師,聯系電話:88330395。
人事處
2024年3月8日